——**市郊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调查
当前,我们的经济社会正处在一个关键的时期。这一时期,既有巨大发展潜力和动力,又有各种困难和风险,既有难得的发展机遇,又有严峻的挑战。这个时期是一个“黄金发展期”,也是一个“矛盾凸显期”。如何化矛盾为和谐,以和谐谋发展,是我们实现经济社会双快又好地发展面临的现实课题,更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。特别是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,积极应对并有效化解农村矛盾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。近年来,**市郊区区委、区政府着力于构筑化解农村矛盾的长效机制,积极应对并有效化解农村矛盾,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进行了有益的探索。今年前三季度,全区信访流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6.7%,农村上访量下降了35.4%。安定的社会环境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。今年前11个月,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了14.6亿元,比去年同期增长35.5%,预计全年有望超过16亿元,实现历史性突破。
正视矛盾 强化“三种意识”
**市郊区地处城乡结合部,城乡经济、文化的碰撞和交融使这里成为经济较为活跃、思想较为开放和民主意识较浓的地带,而经济利益的局部调整无疑冲击着这里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,这也注定了摩擦和矛盾在这里不可避免甚至比其他地方更为激烈。正视这些矛盾并积极地应对和解决这些矛盾,历史性地摆在了区委、区政府面前。对此,他们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当地农村存在矛盾的类型和特点,将化解矛盾的过程作为促进和谐发展的过机遇,着力强化了各级干部的“三种意识”:
一是强化在执政为民中解决矛盾的意识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,农村出现了一系列矛盾和新问题,这在**市郊区突出表现为2000年以来信访流量年增幅超过20%。区委、区政府经过深入调查,认真梳理农村信访案件,总结出了带有普遍性的四类矛盾:其一,由于村务管理不民主,在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决策上,不能充分体现村民意愿,集体重大事务决策推行中引发的矛盾。其二,由于村民公共意识淡薄,在推进村民民主自治过进程中,一些人讲权利不讲义务,重私得轻公利,而村“两委”会的管理缺乏有效的手段而长期积累的矛盾。其三,由于村干部权力运行缺乏监督,导致少数村干部滥用职权、贪污腐败,损害了村民利益,干群关系激化形成的矛盾。其四, 由于党支部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纪律涣散,部分农村党员甚至与民相争、与利相争而形成的矛盾。经过总结分析,区委、区政府认识到,这些矛盾有的是长期积累形成的,有的是新出现的,但都是发展中必须正视和解决的。只有将这些矛盾解决的过程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,才能真正把人民群众的的根本利益代表好、维护好、落实好。
二是强化在提高执政能力中解决矛盾的意识。与其他地方不同,郊区还明显存在着经济快速扩张和资源供应紧张、农民维权意识增强与维权方式错位、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协调发展不够、财政收入增加与反哺农业欠缺等矛盾。2004年7月,该区就发生了一起村民围攻在建煤矿事件,并演化为对村党支部和支部书记的不满,直到原任支部辞职,村党支部重新进行选举才将这一矛盾平息。它使区委意识到,农村存在的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解决,难免使矛盾激化,这直接关系着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。只有从一个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矛盾入手,不断强化解决矛盾的自觉性,才能夯实党的群众基础,增强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。
三是强化在科学发展中解决矛盾的意识。近几年来,郊区经济出现了快速的发展,但就整个区域来讲,存在着“北富南穷”现象,产业发展还处于资源主导型,农村的医疗服务、就学就业、社会保障乃至基础设施建设都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。区委、区政府认识到,农村的社会矛盾,说到底就是经济社会不和谐的外化。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推进经济社会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的发展,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这些矛盾。对此,区委、区政府制定出台了《关于构建郊区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》,将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重点放在农村,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。
突出重点 做到“三个倾斜”
农村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固然有许多,但只要抓住了问题的关键,矛盾就会迎刃而解。**市郊区区委、区政府把发展作为化解农村矛盾的前提,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有效化解化解矛盾的着力点,在人力、财力和精力上积极引导,突出体现了“三个倾斜”:
第一,创新用人机制,在人力资源上向农村基层干部倾斜。农村基层干部是化解农村矛盾的主力,为农村选拔一批好的干部队伍,是化解农村矛盾的基础。着眼于选好人、用好人,他们逐步建立了“选、派、挂”的农村干部选拔机制。“选”就是经过“两推一选”(村民和党员推荐,党员代表大会选举)的固定程序,选用“能人”、敢用“富人”担任村党支部书记。“派”就是精选乡镇机关优秀青年干部到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