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有针对性地回答村民代表提出的下列问题:
至今市有关土地部门和XX村委会没有签订征地协议,也没有征地款到账。如果后期出让土地,土地款的分配方案一定由全体村民决定,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合理分配,可以按照征地款总额的40%分配。具体操作方案由党员会、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后决定。近期村内停止新项目的开发建设(在建项目除外),重点考虑民生问题。
二、村民代表没有提出的但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也进行公布:
1、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困户(双残户、成年残疾单身户)调整补助标准,残困本人每月补助500元。村委会拟定15户残困家庭。
2、村民退休费继续调整,在现阶段平均400元的基础上,2008年调整到平均550元。
3、2008年对老人生日、过年补助进行调整:50-60岁生日及过年补助各200元;61-70岁各300元;71-80岁各400元;81-90岁各500元;91岁以上各600元。
4、2008年退休老人医疗保健费在现有基础上继续上调一倍。50-69岁每月120元,70岁以上每月200元。
5、将2006年12月31日XX村集体的净资产30%量化到每位会员,用当年实际取得收入的30%参加互利合作基金的分配。
6、调整互利合作基金人员界定范围。
三、对村内的重大事项,将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,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及有益的建议。
XX村党总支
XX村民委员会
2007年3月8日
